招标编号:NXHC-2016-12 1.招标条件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临新线两侧(先锋桥至物流大道)绿化工程已由临河区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纪要〔2016〕2号文件、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河区份白线及临新线两侧等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确认备案的通知》临发改字[2016]122号文件、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林业局会议纪要《研究临河区份白线、临新线等绿化工程事宜》临林字(2016)第105号文件精神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临新线全长15.3公里,两侧可绿化宽度5米(村庄2米),绿化面积230亩; 2.2 招标范围:树种选择河北杨,胸径均为5公分,山桃、山杏无病虫害的苗木,株行距均为2米。 2.3建设地点:临河区临新线两侧(先锋桥至物流大道) 2.4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 3.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园林绿化或林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本公司员工; 3.3法人或项目负责人在临河地区有三年以上的施工经验,并且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4凡有下列行为的本次不予报名: 3.4.1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3.4.2在巴彦淖尔市地区施工中不按合同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3.4.3发现有转包、倒卖中标工程劣迹的; 3.4.4有无理上访或越级上访行为的; 3.5中标企业需按规定时间签订施工合同,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及5%的农民工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保证金在完成种植并且验收合格后一年内逐步退回。 3.6 本次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日至2016年5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五号园建设工程招标部5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交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等有效证件供审查(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套,A4纸);只对审查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日上午9时30 分,地点为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给予配合,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wzx.bynr.gov.cn)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林业局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解放东街 邮 编:015000 联系人:赵莲萍 电 话:0478—8282019 电子邮箱:lhly152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联系人:傅美聪 电 话:18147808185 电子邮箱:NXHCZBDL@163.COM 9. 报名地点: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中心建设工程招标部 地 址: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中心三楼五号园 邮 编:0150000 联系人:刘小磊 电 话:0478-8926705 10. 投标保证金汇款地址 收款方名称: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方账号:8512 3012 2000 0000 0074 56 开户行名称:巴彦淖尔河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行号:4022 0708 1434 收款银行咨询电话:0478-8521197、0478-8521196 注:必须标注工程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