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象山县石浦镇番头小学食堂体艺楼改建工程-绿化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4]4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石浦镇番头小学,建设资金来源县、镇财政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县70%镇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浦番头小学西北角 建设规模:绿化总面积约1100m2 工程造价:约12万元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安全无事故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3.2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6年 5 月 6 日至2016年 5 月 10 日 5:00 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象山县丹城城站路9号)一楼招标代理部。 4.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请登录http://ggzyjy.xsbm.gov.cn下载),报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有效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以上1-4条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回。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报名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或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报名不予通过。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前的为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月6日至2016年 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象山县丹城城站路9号)一楼招标代理部持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形式或年度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6.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开标时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5月 11 日 16 时 30 分,地点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石浦镇番头小学 地址:石浦镇番头小学 联系人:林主任 电话:13566500282 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象山丹城城站路9号 邮编:315700 联系人:赖欣妍、何政毅 电话:0574-65763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