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遗址西南角及西北角城墙本体保护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薛城遗址西南角及西北角城墙本体保护工程施工 二、采购项目编号:TZZFCG-2016-063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序号货物服务名称预算金额 1薛城遗址西南角及西北角城墙本体保护工程施工 5883893.32 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且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古文化遗址保护;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授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以国家文物局网上公布的名单为准); 5、山东省外潜在投标单位,须在山东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出具有效的相关备案资料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财政局服务窗口(北辛中路2600号)或枣庄市市中区西昌路五号嘉德大厦六楼。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5月6日至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图纸500元/份,招标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投标项目负责人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明(国家文物局网上公布的名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在山东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资料(山东省外潜在投标人提供)6.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 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九、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日期:2016年5月27日9:30时 (北京时间) 地 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日期:2016年5月27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北辛中路2600号)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滕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 地 址:滕州市人民政府3楼 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方式:0632-588812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德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女士 邮箱:jiadezhiyuan@163.com 联系电话:0632-3332066 发布人:山东嘉德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5月6日 发布人:枣庄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6日 18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