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赣建 饶信 招代字( 2016 )第027号 上饶市信州区槠溪南路道路工程建设经 饶信发改字【2016】40 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的代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代理机构。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 三江片区 3、建设规模: 45299.9平方米 4、工程总投资: 3755.473万元 4、代理范围: 本工程招标代理(含编制预算)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 乙级及以上(含暂定)级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投标人申请成功后参加开标会时必须提供下述材料的原件:【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业绩材料:企业具有工程招标代理业绩(造价 3500万元以上的工程),本业绩一律凭2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投标机构代理经历的同一个工程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代理合同、代理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招投标情况备案书面报告)。 三、申请时间:2016年 5 月 9 日至2016年 5 月 11 日。 申请地点: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四、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携带好本单位的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纸质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人定于2016年 5 月13 日 9:30 时在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所有申请的招标代理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出席本次招标会,本工程代理费为 12 万元(含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采取 综合评分 形式确定中标人,并根据开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未中标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