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容县大厦路及支路道路管网改造项目已由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招核【2015】1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投资。招标人为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容县榕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容县大厦路及支路道路管网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华容县章台街及水产场交界处(状元湖公园东线); 2.3 规模:大厦路道路全长约800米,工程造价约1300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及相关规定要求); 2.7 招标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二两个标段。一标段:K0+000-K0+400米;二标段K0+400-K0+803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它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 中标单位须按岳发改[2012]367号文件《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和施工现场公示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和照片。 3.7投标申请人按华检发【2014】12号《关于在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并提供相关查询资料。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每标段投标人数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每标段投标人数量在9 家以下(含 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随机抽取入围法”。 4.4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每标段人民币捌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华容县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华容县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容县建设银行 银行账号:4300 1682 0660 5250 2066 财务电话:0730-4221663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期间的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的时段内(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拟任建造师、凭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投标申请人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汇总表格(含关键岗位人员姓名、证件编号、身份复印件、职工个人社保查询单(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查询网址及电话)到华容县榕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以上资料验原件并备复印件壹套、加盖有效公章并胶装成册)。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4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地点为华容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华容县阳光大厦四楼开标厅)。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开标时间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招标监管机构为:华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0-4228814。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华容县章华镇迎宾南路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 18390189111 招标代理机构:华容县榕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华容县章华镇青年路1号 联 系 人: 袁先生 电 话: 13974063282 传 真: 0730-4221192 电子邮箱:3103570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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