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开平市长振路道路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 开发改投[2016]12号 批复单位 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开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开平市长振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平市长振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投[2016]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开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市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性质:旧路改造工程;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标示工程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开平市水口镇,北起振华大马路,南接振华桥。道路全长约为418米,宽度约为30米;工程造价约533万元;招标工期 10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4根据粤建市〔2013〕28号文,在广东省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须取得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并到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延续注册执业,故本项目不接受未办理延续注册执业申请的人员为项目负责人。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5 月 09 日至2016 年 5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 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14 时 30 分至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区东兴大道东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办理投标报名及登记电子邮箱,招标文件等资料将采用电子文档方式发放。 5.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或临时)建造师证(临时建造师须已办理延续注册手续),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必须押在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至招标结束后退回),“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相关证明(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省外企业需提供)、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委托证明书及其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二个月内的本人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需为本单位的人员)。所有资料要求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其中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委托证明书原件单独提交,不需装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 6 月 03 日 9 时30 分,地点为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区东兴大道东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要求 因本工程工期紧迫,工地现场环境复杂,为确保按质、按时完成任务,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携带本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及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本人的建造师证复印件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项目专职安全员携带C证及本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到本项目现场实地踏勘,必须详细了解项目的具体地点、现场施工管理要求及施工难度等情况后,并经招标人确认,由招标人出具的已到本工程实地踏勘的书面证明,期间发生任何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750-2231218)。没有按要求参加踏勘现场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750-2231218 联系电话:13630497100 相关附件开平市长振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doc 发布人 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