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阳新县经济开发区官桥大道、东山大道和经三路道路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第二标段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湖北阳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131-Zgc·2015-112 2.2建设地点:湖北省阳新县 2.3建设性质及规模:阳新经济开发区东山大道、经三路道路绿化工程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图纸) 2.5计划工期: 90日历天,养护期:2年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三级以上资格,并无在建项目。 3.2本工程不接受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报名。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如有问题作废标处理。 3.5投标人必须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办理网员登记手续,凭证参与本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网员登记手续详见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与本招标公告同时发布(见招标文件下载),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6年 5月 12日至2016年5月16日17时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所有投标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 5.2、招标文件下载:http://www.yxxggzy.cn/uploadfile/2016/0512/20160512083214659.zip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2 日9 时 00 分,地点: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交易大厅 (兴国镇陵园大道13-1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招标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阳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 系 人:程勇 联系电话:0714-7321058 招标机构: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彩霞 联系电话:0714-7337751 15871201529 9.综合监督机构 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4-7319782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 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