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绿化养护项目
2、项目地址:开发区范围内所有道路两侧绿化,总面积约32.37万平方米。
3、招标人: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517-87222827
二、招标内容
1、包括草坪、园林树木、林地、花坛小品、绿篱及地被等。
2、除草、病虫害防治、草坪花木修剪、灌溉等。
三、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相关部门核准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5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四、绿化养护标准:二级。
五、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及条件
1、投标申请人的基本条件:投标申请人须是2016年洪泽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承包商预选库中的施工单位,注册地为洪泽的施工单位须办理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并且在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在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系统诚信库中审核通过的项目经理;
2、凡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登录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原江苏?洪泽招投标网 http://www.hzztb.cn/)下载本项目的发包文件等必要资料。下载时间2016年5月12日至22日。
3、开标当日投标人携投标文件自行至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洪泽县东十道12号新华书店一楼)参加开标,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参加开标。
4、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开标前投标人须向发包代理交纳发包文件资料费200元(不退)。
5、发包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未中标者在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养护承包合同后5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为贰万元。
七、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5万元(2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标。
投标人要充分考虑项目经营成本和合理利润,不得恶意竞争。
八、投标文件含以下材料
1、竞标函(见附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养老保险证明;
4、报价表(竞标函);
资格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标处理,不进入价格评审。
九、现场踏勘
1、投标人可以对工作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组织,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发包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发包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十、发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小型项目发包,将在http://www.hzztb.cn/上公布发包公告和发包文件及发包文件的答疑、修改、补充通知,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本项目发包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必须勘察现场后报价。
十一、服务期限:2016年6月1 日至2017年5月30日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日期: 2016年__5月_23日_14 时30分(逾期不予接收)
开标地点: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十三、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单位家数 ≥ 10家,去掉其中的 2 个最高价和 2 个最低价;当7家≤有效投标单位<10家, 去掉其中的 1 个最高价和 1 个最低价)。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7%、97.5%、98%、98.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发包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故被取消资格,或放弃中标,则第二中标候选人自动替补,以此类推(如有得分相同则由公证人员现场抽签决定排名)。若因中标企业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将限制其6个月的政府投资项目投标资格,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及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告。
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名,即转入竟争性谈判确定中标人,中标价格以竞争性谈判确定。
若合格投标人只有一名,即直接转入谈判确定中标人。
中标单位在领取发包通知书前需缴纳交易代理费_4500 元、公证费_500 元、评委费600 元、市场交易费1000元(上述费用由投标人中标后一次性支付)
十三、注意事项
投标人可网上下载发包文件,开标截止日前如有答疑、澄清事项的,以答疑、澄清后的内容为准,投标人须自行到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建设工程-答疑栏查阅,发包人将不再通知。
十四、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2016年5月12日
附件一:
竞标函
致: 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愿按照发包公告的要求,承担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道路绿化养护项目,标的总价人民币____元。项目负责人姓名:
2、我们接受发包公告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3、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发包公告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照发包公告要求提供优质管理服务,否则我们的履约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将被贵方没收。
竞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洪泽县经济开发区绿地养护管理合同
发包人: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在双方承诺谈判文件全部内容(含发包补充文件)和被认定的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全部内容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绿化养护
养护内容:乔木、花灌木、地皮草坪、花坛花卉、设施维护、卫生保洁、锄草、适时浇水、绿地保护等。
质量养护等级:二级。
养护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如下:
1、树木:(1)、生长正常,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枝基本均匀,数量适宜,内膛通风透光.(2)、叶色基本正常,有少量黄叶(生长季节)焦叶、卷叶、有少量虫粪。(3)、枝干生长正常,无明显死枝,病虫害虽有发生,但能及时根除.(4)、缺株在4%以下(含4%)
2、草坪:(1)、生长良好,无高大杂草(杂草绿≤25%),90%<覆盖率≤95%。(2)、修剪高度符合要求,能及时处理堆料物。
3、花坛:(1)、花卉生长正常,缺株、倒株不超过3-5处,无枯枝残花(残花量≤15%)。(2)、花期基本整齐、无杂草。
4、绿篱及地被:(1)、生长正常,无明显枯枝、断枝。(2)、
修剪及时,形状较完整。(3)、基本无垃圾杂物、杂草。
5、卫生保洁:绿地及广场整洁,无砖块、碎石等建筑垃圾,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随产随清,做到巡视保洁。
6、绿地保护: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违章搭建、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栓刻画等现象。
二、养护期:2016年 月起至2017年 月。
三、承包方式:由乙方以包工、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方式实施总承包,乙方应对全部养护工程负责,成交以后不得分包、转包。如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甲方单方有权立即终止综合养护工程承包合同,由此产生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养护质量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付:1、《洪泽县城区绿化养
护管理考核办法》。2、《洪泽县城区绿化养护管理养护考核标准》。
五、合同价款(年养护金额) 元(人民币)。项目负责人: 。
六、付款方式:按养护年度分季度付款。每季度末付合同的20%(依据考核结果奖惩兑现后支付),养护年度末按考核奖惩办法兑现后(特别是设施维修和绿化补植到位)付清余款。最终结算金额以甲乙双方现场核查面积和中标投标时所报单价按实结算。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协议条款、发包公告、质量标准、考核标准、相应文件中的补充养护质量要求,洪泽县园林管理局出台的其他养护质量要求。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201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