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龙泉乡大岭村路灯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东乡县龙泉乡大岭村路灯安装工程经临州库移〔2016〕192号文件下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东乡县龙泉乡大岭村路灯安装工程 二、建设单位:东乡县库区移民局 三、工程地点:东乡县龙泉乡 四、资金来源:库区移民建设资金 五、概算总投资:89.6万元 六、工程概况: 1、道路两侧或单侧共安装太阳能LED路灯190座,其中:杆高7米的90座,杆高6米的100座。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标书和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八、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06月—2016年8月 九、对投标单位要求: 1、投标单位: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企业,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或机电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技术负责人达到中级以上职称。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满足五年包换,十年包修。 十、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 1、投标单位: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质保函,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五大员资格证含身份证复印,(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甘投标备案。投标单位未进入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投标。各投标企业提交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三套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十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日 上午9:00—11:30分,下午14:30—17:30注:【招标文件费每本1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十三、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300101357790001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 交款方式:电汇 联系电话:(0930)6220071 十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青年路2号)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 标 人:东乡县库区移民局 林亨意 13909303782 代理公司: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吴永杰 15682831973 行业监管部门:临夏回族自治州库区移民办公室 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资源交易科 (0930)6220061 (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临夏州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