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93171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辽宁 | ||||||||||||||||||||||||||||||
工程名称: |
辽宁沈阳淮河东阁园区排水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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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淮河东阁园区排水施工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沈阳鑫一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淮河东阁项目核准的批复沈皇发改核字[2013]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鑫一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淮河东阁园区排水施工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淮河街东、华山路北(东至用地界线,西至用地界线,南至华山路,北至昆山路)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淮河东阁园区排水施工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30 万元。 2.4招标范围:园区排水施工工程 。 2.5工期要求: 2016 年 6 月 10 日开工至 2016 年 7 月 10 日竣工,计划工期 3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如下材料:1、如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 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驻现场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2、如下证件的原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 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确认单;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证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报名确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至 2016 年 5 月 17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0.6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至 2016 年 5 月 17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 日 10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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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5/16至 2016/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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