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法院街(孝严寺桥-龙亭西路)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法院街(孝严寺桥-龙亭西路)道路建设项目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发改投资【2016】191号文批复实施,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开封市基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开封市法院街(孝严寺桥-龙亭西路)道路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JTZB-GK-20160510; 3、建设规模: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20.0米,全长480.0米; 4、工程地点:开封市境内; 5、建设内容:道路、排水及电力排管工程、路灯工程、交通信号灯工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6、工程总投资:人民币约 1000 万元(其中道路、排水及电力排管工程约 800 万元; 路灯照明工程约 60 万元;交通工程约 140 万元) 7、计划工期:道路排水、电力排管工程 150 日历天; 路灯照明工程 40 日历天;交通工程 40 日历天 8、质 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二、标段划分情况:本工程共分为 四 个标段 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法院街(孝严寺桥-龙亭西路)道路建设项目道路、排水及电力排管工程 第二标段:开封市法院街(孝严寺桥-龙亭西路)道路建设项目路灯照明工程 第三标段:开封市法院街(孝严寺桥-龙亭西路)道路建设项目交通工程 监理标段 第四标段:开封市法院街(孝严寺桥-龙亭西路)道路建设项目 三、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施工 监理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四、报名条件: 4.1第一标段: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④2013、2014、2015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其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告) 第二标段: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④2013、2014、2015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第三标段: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公路机电工程专业分项),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④2013、2014、2015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第四标段: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丙级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③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④2013、2014、2015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⑤企业2013年以来签订并完成1个市政工程且投资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工程业绩。项目总监2013年以来至少签订并完成1个市政工程的工程业绩。(项目业绩应同时具备合同、中标通知书); 4.2申请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 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五、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按照第四项“报名条件”提供相应的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并编制目录,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注: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 经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报名的投标单位在该项目期内不得更换项目经理,若开标时与报名期间所报人员不一致,视为废,开标时,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持身份证原件必须按时到达开标现场,否则按弃标处理。 3.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 5 月 16 日至2016年5月 20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12 号窗口( 5015室)报名(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第一至三标段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1000元/标段,监理标段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和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基础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1-232639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 0371-2366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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