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HB2016055060020008 招标人名称:曲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人地址:曲周县公仆路20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石瑛 18931062199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175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 1383112231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1237317.86元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实施地点:曲周县内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A标段:晨光路(南开街至光明街)北侧、曙光路等绿化工程 B标段:建设街、光明街等绿化工程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 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评标办法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3、具备园林绿化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经济或工程类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5、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二、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需本人携带证件核查)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和与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企业出具的该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拟派项目总工的经济或工程类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5、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合同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标公示打印页)。 6、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 7、2015年度公司按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表和完税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和税务部门扣缴证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一家投标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 四、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 16日至2016年5月 20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邯郸市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A座26层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自行购买,5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7日9:30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开始前30分钟 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曲周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0-7085056 招标监督机构:曲周县采购办 电话:0310-8856892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邯郸市政府采购网、曲周县人民政府网 备注:投标时须携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评标时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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