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南洞临时停车场路面硬化工程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5月17日—2016年5月19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方式:公开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2016年5月19日(节假日除外) 建设单位:舟山市定海新建生态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报名地点:定海区双拥路5-1号 工程造价:约104万元招标代理公司: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期要求:30日历天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庄杰 0580-8236399 建筑面积:/开标时间: 工程地址:南洞开标地点: 工程概况:硬化面积约5866m2,工作内容包括停车场道路铺设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停车位植草砖铺设、侧石安砌等。投标保证金: 2万元 申请条件:1、企业资质要求:定海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 3、报名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报名表、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共二份,且按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资格审查合格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4、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 格 条 件 1企业营业执照 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 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真实有效。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必须具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专职安全员配备必须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项目班子全体人员均有社保证明,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 4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 无正在受公示严重不良行为或三次及其以上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 5项目经理资质 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真实有效,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6项目经理进两年承接的项目 提供项目经理手册和《项目经理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两者记述一致,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7诚信承诺 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备注: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实,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实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 2)投标单位承诺:我公司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均真实可靠,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3)投标报名有关资料在“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