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9548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云南 |
工程名称: |
云南砚山县工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加工区标准化厂房三期绿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原公告:更正、补遗或其他相关公告: 一、基本情况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本次竞标要求竞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能有在建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文政发〔2016〕25号)文件要求,凡在文山州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对已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施工企业,应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本州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对未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新进施工企业,应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原件,且不得为针对项目或者不足两年的证明); 6、供应商必须在近三年(2013-2015)具有1个以上(含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工程结构相同); 7、省外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入滇登记备案证或者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8、供应商需提供近3年(2012年-2014年)的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 9、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查询网址:http://gsxt.saic.gov.cn/,打印企业公示信息项中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网页页面加盖公章); 8、有效期内的入滇登记备案证或者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供应商为省外企业时提供); 9、供应商需提供近3年(2012年-2014年)的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辩,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谈判申请人。 1、响应文件要求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完好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并注明“响应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递交至指定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按“相关附件”的组成所列内容及顺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因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次项目为一整包,磋商申请人不得对一个包中的项目进行拆分,少报或多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原缴款单位账户;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一、我们根据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我们已详细审阅了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的补遗、答疑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 三、我们同意遵循本报名函,并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即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四、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项目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五、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贵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贵方签订合同。如果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成交资格则个并选择其它成交人。 六、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标段:投标人: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地 址: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 真:邮 箱: 年 月 日 |
报名期限: | 2016/5/19至 2016/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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