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北部城乡水环境治理工程(北一路辅路等6条道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2016/5/19公告号:东建招公字2016第38号 项目名称:东城北部城乡水环境治理工程(北一路辅路等6条道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地点:北一路北、东二路以西区域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土石方约2.4万方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招标工程类型:施工-城镇道路计划工期:200天 本项目总投资额:4189.18万元工程造价:4189.18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米 计划文号: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先生建设单位联系电话:832829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张先生招标单位联系电话:8328292 招标代理单位: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刘先生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609821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北一路辅路6条道路雨污水管网改造管线改造约7404.9米,主路改造约33993.23平方米、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约13425.89平方米。 标段名称规模标段内容工程类型 标段1:施工/平方米施工-城镇道路 标段2:监理/平方米施工-城镇道路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2.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应与投标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有社会保险关系。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与投标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有社会保险关系。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投标人一经报名,不得更换已报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2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自行关注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www.dyjs.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 、监督机构 :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7768681 技术支持:13561056705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9日8时30分 - 2016年5月23日18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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