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建设北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皖建施招L1-GC2016148 发布日期:2016年5月19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灵璧县建设北路工程 2、招标人名称: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灵璧县境内 ;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3、建设规模:灵璧县建设北路工程道路全长3955.358米,横断面形式为:5M人行道+5M非机动车道 +5M绿化带 +11.5M机动车道+7M绿化带 +11.5M机动车道 +5M绿化带 +5M非机动车道 +5M人行道。 4、招标范围:包括道路、排水、交通标志、路灯照明、箱涵工程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 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6、工程质量:合 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投标。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尚未竣工项目(提供企业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把项目负责人证书交由招标人保管)。 3、须提供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以来的的施工总价在6000万及以上的类似市政道路项目业绩。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外地进宿企业须按相关要求在中标后到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6、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2014年10月至今为其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办理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须提供:由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职务犯罪预防科有关格式)到灵璧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办理。(以上复印件均加企业单位盖公章) 四、投标其他要求: 1、中标人签定施工合同之前,向招标人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施工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中标人未按约定开工建设的,招标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单位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将项目转让。 4、中标单位在双方签订合同10日内须一次性付清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工程量价款以审计评估价为准,否则视为放弃。 5、中标单位须处理好与原承建单位之间关于工程衔接的问题,不能影响工程进度,否则视为放弃。 6、缴纳诚信保证金2000万元。 7、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根据施工进度拨付。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2、报名地点: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二楼工程部(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东侧50米)。 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6、 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500元(报名前汇入,无论是否中标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标书费)、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繳纳方式: 由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 汇入账号和账户: 开户名称: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灵璧支行 银行账号(标书费) :2510401021000106085008970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20日9时0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室(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东侧50米)。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灵璧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已审核通过成员报名,未入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手续(办理网址http://www.lbzbcgzx.com,联系电话:0557-6155276,联系人:卓工,地点:招标采购中心二楼),因未及时办理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程序:拟派项目经理携带以下原件到现场: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标书费银行转帐凭证等(报名成功后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所有投标人均需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等,上属各种费用的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下午5时。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到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公布的指定帐号。未从基本账户汇出、逾期或汇错账号,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投标保证金账号在招标文件中公布)。 4、所有投标人均需承诺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中标人应按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专用账户通知的规定设立专户,未按规定设立的,取消中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郭主任 电 话: 1395685182
代理机构: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马工 电 话: 158553725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