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13221605170201项目名称新飞路(福景路)工程 标段编号3213221605170201-BD-001;标段名称新飞路(福景路)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5月19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5月25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新飞路(福景路)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3213221605170201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新飞路(福景路)工程已经沭阳县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县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飞路(福景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公开招标申请。 一、工程概况: 1、资金来源:县财政 2、工程地点:上海南路至井冈山大道 3、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10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本工程的预算价为1970.5199万元,最高限价为1750万元,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7、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完成工程量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量完成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标段名称及招标内容: 新飞路(福景路)工程:新飞路工程(上海南路至井冈山大道)长约2km,道路红线宽24m,拟建方案为14m(机非混合道)+2×2m(绿化带)+2×3m(人行道)=24m 三、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奖项5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15年9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连续六个月的(未满6个月新注册或变更的人员,从注册之日或变更之日起至开标之日,不含开标当月,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投标申请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单位因当地养老保险部门没有开通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需提供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当地未开通网上查询的证明,否则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未通过)。 4、投标单位在本次项目投标标书中必须至少在项目管理机构中配备以下管理人员:投标单位在本次项目投标标书中必须至少在项目管理机构中配备以下管理人员:A施工员 1名,专业:市政工程;B质量员1名,专业:市政工程;C专职安全员 1 名,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D技术负责人1名,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业:建设工程或市政工程或道路(道桥)工程专业。 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证书有效期限以下任一种方式提供:①以证书标明的有效期限为准;②以投标人注册地省级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注:投标单位提供的证书中无有效期的,以投标人注册地省级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官方网站查询中无法显示有效期的,仅需能查到该人员的姓名及证书号,即视为该证书有效) 投标人须将原件扫描后上传至诚信库并链接到投标文件中。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机构中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职务或相互兼职。如未配备或配备不齐作废标处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的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和劳动合同不在本次评标审核范围内。中标单位上述人员中标后提供招标人审核,核验不合格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5.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5.2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凡潜在投标人在两年内有围标串标或违法转包行为的,一律不得参加我县招标项目的投标)。 6、其他条件: 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6.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6.5.1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6.5.2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6.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5日17时30分; 2、发售地点: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yztb.com)。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情况的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暂停六个月至三年不得参加我县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良行为通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七、其他: 1、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35万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2、本工程采用虚拟子账户进行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注意:缴纳保证金时在子账号前加“-”(子账号前的“-”号必须在输入法英文模式下输入)。 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账户名称: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 号:32050177724000000029 汇款行号:105308300038 联系电话: 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八、联系方式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41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杨晶晶,联系电话:0527-83553346。 九、业务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CA认证公司:02596010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宿迁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 值班电话(非工作时间):15950601365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入库电话修改为:0527-89985029(采购类入库) 83553346(工程类入库) 招标人名称: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达 联系电话:138522711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学玲 联系电话:15371362089 地 址:沭阳县常州路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