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空港产业园电子商务楼室外配套及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淮安空港新区实业有限公司的淮安空港产业园电子商务楼室外配套及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落实。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淮安空港产业园电子商务楼室外配套及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产业园 (3)工程规模:市政管网、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总投资约1200万元。 (4)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5)招标内容:具体内容以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各项专业验收合格标准。 (7)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付至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13个月支付至审定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25个月付至审定价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8)工程履约担保: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或转帐的形式向招标人一次缴纳中标额的10%作为履约担保,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农民工工资担保: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缴纳中标额的5%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项目经理资质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7)淮安本地企业须具备经淮安市建工局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和经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外地进淮企业须具备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进淮注册备案手续和《单项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到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办理); (8)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9)被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时必须到场,在报名及投标时,企业的授权委托人、拟派建造师及拟组建的项目部成员(包含: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其2015年7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10) 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申请人须到检察机关或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3.117.252:12301/)查询,并提供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12) 企业信誉良好,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 (13) 本工程不转包、不分包、不许他人挂靠; (1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联系体协议书。 注:本工程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网上审查):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不再需要携带原件到评标现场备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连接企业诚信库):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如未录入或链接不上,不予认可。其他资格审查材料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时原件现场备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 7、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请申请人于2016年05月20日至 2016 年06月08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7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费用305元)。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8、开标时间为2016年06月12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三楼开标(三)室。 9、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11、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0日至2016年06月08日。 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张跃龙 电话/传真:0517-83078009 联系地址:淮安空港产业园 13、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工 电话:13305239989 联系地址:淮安市深圳路一号尚东国际一号楼C座1207室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招标单位(盖章):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负责人: 管委会分管领导: 招标主管部门备案: 经办人(签名): 部门分管领导(签名): 行政监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