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泉吉乡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ZB24-160505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海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发改【2016】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刚察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内容:刚察县泉吉乡垃圾填埋场施工。 2.3建设规模:900平方米。 2.4建设地点:刚察县泉吉乡。 2.5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07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07月30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2013年4月至今)具有海拔2500米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规模不得低于此项目规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若中标,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高级技术职称。 3.2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申请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 3.3申请人须有良好的信誉,依法缴纳税收,财务状况良好。无任何通报批评或处罚,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由于股权不明和股权问题产生股权纠纷的行为。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管委会大楼12楼1221室)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持以下资料原件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投标人进青备案登记。 4、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执业证、注册证、安全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以上人员的养老保险证书及劳动合同书。 5、2014、201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6、2013年4月至今完成的海拔2500米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以上资料报名时须同时提交彩色扫描件一套,以非活页形式装订成册。 5.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10:00,地点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管委会大楼12楼1218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刚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邮 编:810000 报名及购买文件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管委会大楼12楼1221室 业务联系人:马丰青 电话/传真: 0971-8266981 开户名称: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北支行 开户帐号:2806046809000011642
201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