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安宁市公安局石江派出所和权甫派出所建设项目已经由安发改投资【2014】127号文、安发改投资【2014】1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安宁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化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宁市公安局石江派出所和权甫派出所绿化工程 2.2 招标范围:安宁市公安局石江派出所和权甫派出所绿化工程的室外绿化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发包方式:按照招标人委托的施工任务进行施工(施工总承包) 2.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及自筹,已落实。 2.5 工程规模:绿化面积约为4000平方米。 2.6 工程建设地点:安宁市公安局石江派出所和权甫派出所。 2.7 工期要求:绝对建设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为准)。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相关行业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满足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9 付款方式:执行“3331”付款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备建设及管理的人员、资金、设备等相关能力; 3.3 企业具有近三年(2012年~201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5 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或正在承建至少1项的类似绿化工程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 3.6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安全员上岗证书; 3.8 云南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云南省省外企业提供);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工程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4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在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水利大酒店对面)】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费另计。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投标邀请书发布媒体 本投标邀请书仅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云南省信息公开网(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公开发布,其它任何媒体发布的与此投标邀请书相关的信息均属非法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承认。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宁市公安局 地 址:安宁市金晖路3号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水利大酒店对面)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871-68690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