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东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黎城县文化局的委托,对 古建文物修缮工程项目 组织 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 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 黎城县文化局古建文物修缮工程
二、项目编号: DPZB20160517 号
三、招标内容:
1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两包。
包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上限(万元) | 备注 |
一 | 北方高干会址全面维修 | 80 | |
二 | 冀南银行旧址建筑维修 | 30 | |
2 、所投标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要求)。所采购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 、本次采购内容要求应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相应规定为准。
4 、工 期:合同签订后四十五天。
5 、施工地点:长治市黎城县。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8)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质条件:
(1)具有国家(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经理需具有山西省文物局颁发的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5日。
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
2 、报名地点:长治市长兴中路667号。
3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直接参与的无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近期社保证明和缴纳税收记录、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
报名时须携带上述所有材料的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一致;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16年6月13日上午9:30;
2 、开标地点:长治市财苑大厦二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黎城县文化局
地 址:长治市黎城县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东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地 址:长治市长兴中路667号
电 话:0355-3503722/1873553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