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22104120160013招标备案号:12172016054003施工资格预审公告津建交宁河施工[2016]050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光明路(河云路至205国道段)绿化工程 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16]2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宁河区林业局 ,建设资金为 29995009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晟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宁河区林业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由河云路北侧至205国道南侧之间两侧绿化带和中间隔离带,总面积为34800平方米。栽植前需清理施工作业面废墟,再填补种植土。共栽植乔木2900株,灌木5300株,地被植物8700平方米,草坪总面积21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999.500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区光明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由河云路北侧至205国道南侧之间两侧绿化带和中间隔离带,总面积为34800平方米。栽植前需清理施工作业面废墟,再填补种植土。共栽植乔木2900株,灌木5300株,地被植物8700平方米,草坪总面积21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999.5009万元。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6年07月31日 至 2016年11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一级 , 资格: 一、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投标单位需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4、除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外,还需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企业公章)和授权委托书(需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章)以及带水印的网上报名合格确认单(需加盖企业公章);二、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并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中标额在29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已备案)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5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5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5 月 27 日(16:00)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5月23日至2016年05月2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建材集团B座327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500 元,售后不退。 7.3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林业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宝国(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汉路20号增1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李俊海 电话:69468898 传 真:69592281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晟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韩飞(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建材集团B座327 邮政编码:300381 联系人:刘君 电话:87937602-8335 传 真:87937601 日期:2016 年 5 月 23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靳宝 电话:69570911传真:69570911电子邮箱:beijing3023@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