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更正、补遗或其他相关公告:
昆明市第三中学“非税-绿化管养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编号KM2016050502公告标题昆明市第三中学“非税-绿化管养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昆明市第三中学 1.采购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规定,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受采购人昆明市第三中学的委托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对昆明市第三中学”非税-绿化管养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应供货资质和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此次公开招标活动由昆明市明信公证处进行全程司法公证。1.1、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三中学“非税-绿化管养服务”1.2、项目编号:昆采公2016334019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4、项目年度预算:600000.00元(人民币:陆拾万元整)1.5、招标内容:“非税-绿化管养服务”[技术及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和要求及招标文件附件一:“招(投)标分项一览表”] 。1.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采购所需的设备、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能满足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相关业务;供应商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等。供应商除具备法人资格的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年检合格。(注:云南省外企业已取消年检的,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7)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1.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人应按《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附件一:招(投)标分项一览表招(投)标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三中学“非税-绿化管养服务”项目编号:昆采公2016334019项目预算:600000.00(人民币:陆拾万元整)标段标号采 购 内 容报 价 内 容 名 称规格或详细性能要求(供参考的品牌/型号/规格/配置/参数)数量计量单位交货地点品牌型号规格/配置/技术参数(偏离)(请根据招标内容作修改)报价单价(元)报价总价(元)交货期/保修期 AA01 非税—绿化管养服务 一、植物养护标准(一)乔木养护标准1、适时做好浇水(针叶树要注意适量浇水)、排涝(主要针对雨季,如有积水,积水处不能超过12小时)、施肥、修剪整形、中耕除草、树干涂白、病虫害防治、防寒、防冻等养护管理工作,树木长势好,主侧枝分布均匀,树冠丰满、完整、茂盛。叶片正常,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的株数在2%以下。2、适时施有机肥、无机肥或专用肥,每年施肥不少于2次。3、无枯枝死叉、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并生枝、交叉枝、下垂枝、伤损枝,无明显的兔丝子等寄生植物及有碍观瞻的悬挂物。4、死亡乔木补植时应连根及时挖除,补植的树种、规格应与原有的树种、规格基本保持一致(胸径误差≤20%),树冠必须保留骨架(3-4根一级主枝)。5、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树及时采取修枝、加固扶正或更换等措施。6、乔木保存率达100%,补栽乔木成活率达100%,无缺株、死株。(二)灌木养护标准1、根据灌木品种的生物学特性适时浇水,做到旱季(秋、春、冬季)不干、雨季不涝,并注意雨季(夏季)排涝,如有积水,积水处不能超过12小时。2、适时施有机肥、无机肥或专用肥,每年施肥不少于4次,开花灌木在开花前以追施磷、钾肥为主。3、修剪整形(1)原则:丛生灌木每年修剪应不少于2次,绿篱、造型灌木每年不少于8次,色块灌木每年不少于6次,修剪后剪口或锯口应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应及时清除剪除的枝条、落叶;(2)观花灌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稍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剪去过密老枝;(3)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的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并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4)丛生灌木的修剪,应保持丛生灌木的自然美观造型,及时剪除徒长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萌孽枝、病虫枝及枯死枝,以保持通风透光。对衰老的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5)道路交岔口处道路绿地内灌木过高影响行车视线时应及时进行修剪。 4、中耕除草 按“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中耕除草,及时清除妨碍灌木生长的缠绕型植物及兔丝子等寄生植物,清除的杂草等应及时清运拉走。 5、补植 枯死的灌木,应连根及时挖除,并选规格相近、品种相同的新苗木补植。在树木生长期内移植时,应在不影响灌木株形的情况下修剪部分枝叶。6、防寒、防冻秋季控制水肥,促使枝干木质化,增强抗寒能力,不耐寒的灌木要用防寒材料包裹或遮盖植株防寒。7、灌木保存率达100%,补栽灌木成活率达100%,无缺株、死株。(三)地被养护标准1、适时浇水、排涝,做到旱季(秋、春、冬季)不干、雨季(夏季)不涝,如有积水,积水处不能超过12小时。2、适时适量施肥按照“薄肥勤施”的原则进行施肥。在地被生长期,用尿素、复合肥等进行施用。开花地被植物在开花前另外追施磷、钾肥。全年追肥不少于6次。3、中耕除草按“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及时中耕除草,清除的杂草应及时清运拉走,以便促进地被植物生长、覆盖裸露地面。4、更新复壮及时翻种、断根、间苗,对呈现过早衰老迹象的地被,要及时进行松土,增强根部土壤疏松透气,同时加强肥水管理,使地被更新复壮。对如麦冬类、蜘蛛百合、火把莲、萱草等多年生地被,每隔三四年进行一次分株翻种,在分株翻种时,将衰老的植株及病株去除,选取健壮植株重新栽种。5、老化地被的调整更换地被植物并非一次栽植后一成不变,当因地被植物老化致使观赏效果、覆盖效果欠佳时,必须进行调整更换。(四)草坪养护标准1、混播草坪须适时修剪,草高不超过8cm,铁线草、三叶草每年修剪不少于4次,草高不超过15cm,草坪边缘线清晰。2、适时做好浇水、施肥、排涝、修剪、病虫害防治、除杂草等养护管理工作,草坪长势好。3、按照“薄肥勤施”的原则适时施有机肥或专用肥,全年追肥不少于6次。4、对因管理不善造成死亡的草坪必须另行补种。补种时,应挖除死亡草坪,将地整平后再补种同草种草坪。5、对因老化等原因致使草坪的观赏效果、覆盖效果欠佳时,必须进行调整更换。(五)行道树养护标准1、适时做好浇水、排涝、施肥、修剪整形、中耕除草、树干涂白、病虫害防治、防寒、防冻等养护管理工作,树木长势好,树干挺直,主侧枝分布均匀,树冠丰满、完整、茂盛。叶片正常,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的株数控制在2%以下。2、无明显枯枝死叉、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并生枝、交叉枝、下垂枝、枯枝、伤损枝,无兔丝子等寄生植物。3、树池无杂草、垃圾,土壤不裸露,树干无钉钉子、捆铁丝、挂拖把等影响树木生长的现象。4、浇水根据不同树种的生物学特性适时浇水(针叶树要注意适量浇水),浇即浇透,做到旱季(秋、春、冬季)不干、雨季(夏季)不涝。5、施肥适时施有机肥、无机肥或专用肥,每年施肥不少于2次,开花树木在开花前以追施磷、钾肥为主。6、病虫害防治每年病虫害防治不少于6次,基本无病虫危害迹象。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5%,蛀干性害虫危害的株数在2%以下;病害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8%。7、及时抹除根部萌糵芽,对倾斜老树要控制倾斜度,并逐渐扶正。8、死亡乔木补植时,补植树种、规格应与原有树种、规格基本保持一致(胸径误差≤20%),树冠必须保留骨架(3-4根一级主枝)。9、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树及时采取修枝、加固扶正或更换等措施。10、支撑规范、统一,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规范化。11、行道树保存率达100%,补栽行道树成活率达100%,无缺株、死株。(六)边坡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1、苗木生长茂盛,护坡效果好,基本无裸露的坡面。2、修剪规范、整齐,并及时清除剪除的枝条、落叶。3、及时清理枯死植株、残花败蕾及紫茎泽兰(飞机草)、兔丝子等有害植物。4、对因植物老化等原因致使护坡及观赏效果欠佳时,必须进行绿化调整。 二、设施维护管理质量标准(一)绿地内绿化浇灌系统等公共设施维护良好,无缺失、破损现象。(二)绿化管护相关提示牌、宣传牌醒目、完善、规范,金属构件设施无明显锈斑、油漆剥落现象。(三)亮化设施(包括地埋电线、电灯杆、灯罩、灯泡、灯管等)完好,若发生被毁被盗现象,除不能施工的雨雪天外,必须在2天内更换完毕,保证正常使用。(四)根据季节昼夜长短的不同调整亮灯时间,按通知准时开放喷泉。(五)及时补充、恢复、修缮被损坏的石桌石凳、果皮箱、提示牌等公共设施。三、绿化养护作业安全措施管理标准(一)道路绿化养护作业时,必须配有安全、文明、规范、醒目的提示标志。(二)道路绿化养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着有反光条的工作服,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尽量减少对行车、行人的干扰,做到安全作业、文明作业。(三)边坡绿化养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必须有效、到位。 (四)检修电路、修剪绿化植物、维修水塔、清洗水泵、清掏化粪池、打捞水面漂浮物等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专业、熟练,安全措施必须有效、到位。(五)及时处理、上报突发的安全事故。四、绿地游路绿化广场卫生质量管理标准(一)绿地、游路、亭廊、道路护坡、树池等全天保洁,无垃圾、纸屑等污物,无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二)绿地、绿化广场、游路无乱堆乱放、晾晒衣物等现象,树木上无蜘蛛网及有碍观瞻的塑料袋等悬挂物。(三)绿化广场、游路及公共设施(亭廊、亲水平台、垃圾箱、果皮箱、桌凳、电灯杆、导游图等)上无涂刻,无粘贴物、喷涂物及小广告等,园灯灯罩上无积尘、蛛网。(四)适时清洗绿化植物、绿化场地、游路及公共设施(亭廊、亲水平台、垃圾箱、果皮箱、桌凳等)上面的积尘污物。(五)垃圾箱、果皮箱内的垃圾要经常清掏,箱内的垃圾不得超过投放口,更不得满溢,定期清洗垃圾箱、果皮箱上的污垢、痰迹,保持垃圾箱、果皮箱外表整洁、干净。(六)无焚烧枝叶、垃圾的现象,无迷信活动及遗留物。(七)适时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填洞堵缝防鼠、投药防“四害”工作符合相关规定。(八)及时处理、上报突发的卫生事件。五、水面卫生管理质量标准(一)水面无水葫芦、死畜、垃圾等漂浮物,每天有专人打捞并及时清运,确保水面清洁。(二)及时疏剪水草,河(湖)岸无垃圾、杂物堆放。(三)定期清洗人工水景、水池并换水。(四)水景设施完好,使用正常,如有偷盗、破坏,及时补充、恢复、修缮。六、绿化维护组织管理标准(一)按法规及政策规定办理相关用工手续,做好管护人员的业务素质、安全培训,管护人员着装统一、整洁,挂牌或持证上岗。(二)及时主动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查处占绿、毁绿、损绿事件,及时恢复侵占的绿地、修复损毁的绿化。(三)制定防雪灾、霜冻、水灾、旱灾等自然灾害相关应急预案,如发生自然灾害,处置及时得当。(四)切实加强节假日及迎接各类检查的清扫保洁、护绿执勤等各项工作。 1项昆明市第三中学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05-23 15:11 至 2016-06-02 15:12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06-15 10:30。 3.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光盘:地址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3楼)(光盘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第三中学 联系人:张瑾 电话:13108701951 集中采购机构: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 邮政编码:650500 项目组织:周玮(牵头领导) 黄静(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0871)63961600 监督单位: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871)63121371 昆明市财政局 电话:(0871)63544951 技术支持: 昆明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标、投标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电话:400-961-8998 技术支持QQ:1928010055,1928020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