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高砦村道路工程及监理项目,招标人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CDZBSG/JL-2016-546 2.2施工地点: 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高砦村 2.3总投资额:601905元 2.4工期: 3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图纸范围内要求的所有工程施工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7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 施工标段: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高砦村道路工程及监理项目的施工 监理标段: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高砦村道路工程及监理项目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施工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要继续教育的提供继续教育证),且无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2)投标人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开标时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到场,否则按弃标处理。 4.报名须知 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自拟)、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二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单位现场报名截止后请及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如未进行网上报名,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5.1 请于2016年 5 月 23 日至2016年 5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号窗口(5015室)报名。 5.2招标文件施工标段1000元,图纸另售;监理标段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图纸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分别为项目估算价的2%,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具体数额见招标文件,由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39378069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52642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