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5-23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南窖村戏楼抢险修缮工程 二、项目编号:TCCX-2016WHWYH1116 三、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 四、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甲12号 五、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六、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 七、采购内容:遗址保护工程 八、预算金额:71.44万元 九、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0.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10.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壹级施工资质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文物保护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局颁发的文物项目负责人证书。 10.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10.4、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5、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7、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05月23日至 2016年 0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报名,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副本及拟派项目经理文物项目负责人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税务登记证副本及近六个月中其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文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7)社保登记证及近六个月中其中三个月的银行或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社会保证资金缴纳记录文件;(8)针对第九项10.4条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十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05 月23日-2015年05月24日上午9:00到11:00,下午14:00到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 十三、发布媒体: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政府采购网》(www.bjcz.gov.cn)、房山财政网(http://czh.bjfsh.gov.cn/zfcg/zbgg/index.asp)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四、当报名家数超过四家(含)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择优确定三家供应商参加谈判。 十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甲12号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10-6935335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 项目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10-69351968 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05 月 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