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天津临港经济区公共绿地维修、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597554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天津
工程名称:

天津临港经济区公共绿地维修、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报建编号:1213204120160022招标备案号:12332016054005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临港施工[2016]0505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临港经济区公共绿地维修、养护工程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临港经济区分中心 以 津滨临审批[2016]92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临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19232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临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临港经济区公共绿地维修、养护工程(2016-2017年度)—道路及防护林带绿地,本工程建设内容为绿化养管、浇灌、施肥、修剪、防寒、土壤改良、苗木补植、垃圾清理、园路广场维修、园林小品(含桥梁、亭、台、楼阁等)维修、绿地局部景观改造维修等工程,本工程投资约为7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临港经济区北部区域内公共绿地及南部区域纬一路两侧公共绿地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临港经济区公共绿地维修、养护工程(2016-2017年度)—道路及防护林带绿地一标段,包括黄河道、淮河道等绿地维修、养护,工程规模约1768739.1平方米,工程总造价约2500万元。项目内容为绿化养管、浇灌、施肥、修剪、防寒、土壤改良、苗木补植、垃圾清理、园路广场维修、园林小品(含桥梁、亭、台、楼阁等)维修、绿地局部景观改造维修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二标段:天津临港经济区公共绿地维修、养护工程(2016-2017年度)—道路及防护林带绿地二标段,包括渤海12路、滦河道等绿地维修、养护,工程规模约1689013.7平方米,工程总造价约2400万元。项目内容为绿化养管、浇灌、施肥、修剪、防寒、土壤改良、苗木补植、垃圾清理、园路广场维修、园林小品(含桥梁、亭、台、楼阁等)维修、绿地局部景观改造维修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三标段:天津临港经济区公共绿地维修、养护工程(2016-2017年度)—道路及防护林带绿地三标段,包括嘉陵江道、金沙江道等绿地维修、养护,工程规模约685385.7平方米,工程总造价约1100万元。项目内容为绿化养管、浇灌、施肥、修剪、防寒、土壤改良、苗木补植、垃圾清理、园路广场维修、园林小品(含桥梁、亭、台、楼阁等)维修、绿地局部景观改造维修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四标段:天津临港经济区公共绿地维修、养护工程(2016-2017年度)—道路及防护林带绿地四标段,包括渤海27路、辽河道等绿地维修、养护,工程规模约614219.2平方米,工程总造价约1000万元。项目内容为绿化养管、浇灌、施肥、修剪、防寒、土壤改良、苗木补植、垃圾清理、园路广场维修、园林小品(含桥梁、亭、台、楼阁等)维修、绿地局部景观改造维修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6年07月15日 至 2017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达到《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临港经济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手册》内一级绿地养护标准,及临港经济区管委会相关考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一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天津市施工队伍管理站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或注册证书;4、本工程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投标人提供副项目经理任命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安全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5)技术负责人1名,提供工程技术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本标段工程需缴纳诚信保证金500万元至指定帐户(开户名称:天津临港经济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天津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怡湾广场1988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临港经济区支行,账号:1200 1679 1000 5250 4949,联系人:刘立侠,咨询电话:022-66619969)。如果发售资格预审文件,须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出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如果发售招标文件,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出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诚信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支付方式为支票、汇款、现金。如果支付方式为支票,可直接持支票到临港经济区建服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如果支付方式为汇款或现金,请持银行开具的相关存款凭证到临港经济区建服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投标人缴纳诚信保证金及办理收据时,须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一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天津市施工队伍管理站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或注册证书;4、本工程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投标人提供副项目经理任命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安全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5)技术负责人1名,提供工程技术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本标段工程需缴纳诚信保证金480万元至指定帐户(开户名称:天津临港经济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天津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怡湾广场1988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临港经济区支行,账号:1200 1679 1000 5250 4949,联系人:刘立侠,咨询电话:022-66619969)。如果发售资格预审文件,须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出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如果发售招标文件,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出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诚信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支付方式为支票、汇款、现金。如果支付方式为支票,可直接持支票到临港经济区建服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如果支付方式为汇款或现金,请持银行开具的相关存款凭证到临港经济区建服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投标人缴纳诚信保证金及办理收据时,须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一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天津市施工队伍管理站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或注册证书;4、本工程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投标人提供副项目经理任命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安全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5)技术负责人1名,提供工程技术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本标段工程需缴纳诚信保证金220万元至指定帐户(开户名称:天津临港经济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天津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怡湾广场1988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临港经济区支行,账号:1200 1679 1000 5250 4949,联系人:刘立侠,咨询电话:022-66619969)。如果发售资格预审文件,须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出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如果发售招标文件,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出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诚信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支付方式为支票、汇款、现金。如果支付方式为支票,可直接持支票到临港经济区建服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如果支付方式为汇款或现金,请持银行开具的相关存款凭证到临港经济区建服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投标人缴纳诚信保证金及办理收据时,须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一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天津市施工队伍管理站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或注册证书;4、本工程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投标人提供副项目经理任命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安全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5)技术负责人1名,提供工程技术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本标段工程需缴纳诚信保证金200万元至指定帐户(开户名称:天津临港经济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天津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怡湾广场1988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临港经济区支行,账号:1200 1679 1000 5250 4949,联系人:刘立侠,咨询电话:022-66619969)。如果发售资格预审文件,须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出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如果发售招标文件,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出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诚信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支付方式为支票、汇款、现金。如果支付方式为支票,可直接持支票到临港经济区建服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如果支付方式为汇款或现金,请持银行开具的相关存款凭证到临港经济区建服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投标人缴纳诚信保证金及办理收据时,须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5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5 月 24 日 至 2016 年 5 月 30 日(16:00)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5月31日至2016年06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临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宏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临港经济区1号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项春海 电话:022-66621353
传  真:022-66621353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毓秀(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4832号(津湾酒店院内)
邮政编码:300454 联系人:袁冬玲 电话:022-66701321
传  真:022-66701321 日期:2016 年 5 月 24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临港经济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郭建兵
电话:66619982传真:66619888电子邮箱:lgjgzx@139.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大道2669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报名期限: 2016/5/24201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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