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NCG[2016] 70号 项目名称金沙湖环湖南路景观工程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5月24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5月3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CG[2016] 70号 (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湖环湖南路景观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金沙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县城境内; 2.2工程规模:金沙湖环湖南路景观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景观绿化。 2.3预算价: 1524.33 万元; 2.4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养护期两年;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FNCG[2016]70号金沙湖环湖南路景观工程 金沙湖环湖南路景观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景观绿化。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工程预算评审价: 1524.33万元。5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3.5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如为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证书上明确未注明专业的,则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或职称申报材料原件);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6业绩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2011年5月24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工程达1000万元的类似业绩,其质量等级达合格及以上【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必须与本次投标项目负责人姓名一致】。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3.7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5年10月至 2016 年3月连续6个月下列人员:投标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可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在本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清单证明(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的原件 3.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8.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8.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8.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10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告期内的以及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24日8:30至2016年5月31日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审计局大楼)一楼大厅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联系电话:0515-89791601,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未使用过的U盘);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10%;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招标最高控制价 :人民币壹仟伍佰贰拾肆万叁仟叁佰元整; 八、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合同价款的40%,竣工验收合格且养护期满一年并且成活率达到100%以上的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养护期满两年成活率达100%以上并经县审计部门审计后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金沙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县 地址: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园广场东区北栋17层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000 联 系 人: 樊中华 联 系 人: 童万春 电 话: 15351030099 电 话: 0515-88221721、1895155590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6 年 5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