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城区园林绿化项目--朗江路与四方台大道交口绿地、尚志大街与田地街交口绿地施工 招投标编码:SG0100G16082公告发布日期:2016-05-25 报名开始时间:2016/5/25 0: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6-05-31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451-82367153联系人:李海平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2016年城区园林绿化项目--朗江路与四方台大道交口绿地、尚志大街与田地街交口绿地施工 建设单位: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哈尔滨市 招标范围: 公告说明:招标公告
2016年5月25日 项目编号:SG0100G16082(GLTC-167BA211E1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城区园林绿化项目--朗江路与四方台大道交口绿地、尚志大街与田地街交口绿地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16年城区园林绿化项目--朗江路与四方台大道交口绿地、尚志大街与田地街交口绿地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3合同估算价:约200万元人民币。 2.4建设规模:项目用地范围318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电气和园林景观等。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6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7月7日,工期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道路、给排水、电气和园林景观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只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标段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外省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单项投标工程情况”,提供网上打印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情况》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7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须携带企业锁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 (注册建造师: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 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本人。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登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原件); (2)登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签署符合要求的投标承诺书(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hgltc.com下载)(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登记人签字并注明所投项目全称及标段号); (8)哈尔滨市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外省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情况》网上打印页(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并加盖投标单位章); (10)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施工员(工长)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的岗位证书(省外企业如无岗位证书,则无需提供)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证企相符)及复印件; (12)企业锁(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 (1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登记时提供); (15)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负责(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哈尔滨建设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rbjsgcztb.com);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79号 联 系 人:王辉 联系电话:0451-8467189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邮政编码:150036 购买标书联系人:范书栋 购买标书联系电话:0451-82367062 项目联系人:康继鹏 吴刚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7132转8104 传 真:0451-82367163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其它 预计合同额(万元):200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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