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园林及城市景观维护工程-政务中心、广场公园区域养护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 对其所需2016年园林及城市景观维护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6年园林及城市景观维护工程-政务中心、广场公园区域养护 2.项目编号: 16-JLZTB-38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项目内容采购预算(元)工期付款方式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广场公园园林绿化养护区域,包括经开工会绿化、政务中心绿化、政务中心南广场绿化、北海公园、生物广场、世纪广场、仙园、台湾广场、东方广场、中山公园等10处绿化养护,总绿化面积约为396000平方米。对上述广场、公园绿化及附属设施(园路、植草砖、花池、水体等)进行维护,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包含维护区域内绿化挖掘、占用复原、迁移工作。无主枯死树处理、企事业单位庭院病虫害监测防治,防汛等工作2955269养护日历天数365天第一年付款80%,可每月结款一次。第二年付款20%。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标段相关的内容。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未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5月25日—2016年5月31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5楼)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25日—5月31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5楼)。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500元/套。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15日14时00分。 六、 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 七、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不少于2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八、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石岩 电话:18943603756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5楼 联系人:张 鑫 电话:0431-8196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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