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建幸福城周边规划路照明工程 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塘沽分局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塘沽分局 ,建设资金为45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塘沽分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建幸福城周边规划路照明工程,道路长度约1.5公里,含10/0.4KV变电站一座,10m路灯112杆,10KV电源线1140m,低压电缆4380m。基坑深度不超5米,总投资额约 45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 中建幸福城周边规划路照明工程,道路长度约1.5公里,含10/0.4KV变电站一座,10m路灯112杆,10KV电源线1140m,低压电缆4380m。基坑深度不超5米,总投资额约 450万元。 2.4 工期要求: 2016年7月10日 至 2016年8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原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新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格:投标人须具有1.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 2.资质证书副本(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 4. 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单独配置;(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 [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近三年已完成或正在建设类似工程业绩(已备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所有项目管理人员相关证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16 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5月24日至 2016年5月30日(16:00)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5月24日至 2016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0分,下午14时0分至 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塘沽分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25865511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邮政编码: 300450 联系人:景晓旭 电话:25865517 传真: 25865511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 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 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日期: 2016年5月24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滨海新区建交局建筑管理处、滨海新区审批局配套服务平台 受理负责人:侯建龙、王春杏 电话: 02265305229、02266897995 传真: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营口道734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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