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澧浦镇初级中学美丽校园二期工程-校园景观绿化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金东区澧浦镇初级中学美丽校园二期工程-校园景观绿化,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金华市金东区澧浦镇初级中学。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估算造价约45万元。
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工程建设地点:金东区澧浦镇初级中学。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2.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2.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2.2、2.3、2.4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三、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园艺)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4、《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该手册必须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盖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章,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证的单位除外);5、按招标公告第2.2、2.3、2.4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职称专业人员资格资格认定原则: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第五条第(七)款的原则进行认定。
四、报名时间:2016年05月25日——05月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东莱路969号东二楼)
联系人:刑老师、曹珊 联系电话:15067926522、0579-82383456
六、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按通知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注意事项:所有符合条件已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次投标,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金华市金东区教育系统后续一个年度的投标。
金华市金东区澧浦镇初级中学
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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