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岛大道东延线清泉大道路口主要景观节点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香岛大道东延线清泉大道路口主要景观节点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青发改审批〔2016〕5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青白江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区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青白江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发改审批〔2016〕5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QBJ-JSGC-SG-2016-25-ZB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香岛大道与清泉大道交叉口1#景观节点硬质铺装、道路排水边沟(不含灌溉渠改造)、绿化、景观座椅、垃圾桶、景观照明(不含控制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①独立法人资格。②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应进入《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中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Ⅲ组(三级)及以上入库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项目经理:拟派往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本条中的“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予以删除,招标文件中其他有关项目经理的要求均以此为准)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④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⑤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⑥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26日 00时00分00秒至2016年05月31日 23时59分59秒,登录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bjggzy.com/),凭四川CA数字证书或CF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bjggzy.com/)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 /
4.3 4.3 招标文件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06月15日 10时00分00秒前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成都市青白江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qbjggzy.com/),并以平台“确认回执通知”视为上传成功。逾期上传视为投标无效。(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028-85593299-813)
5.2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数字证书授权成都市青白江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青白江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 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一段269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28-83305355
传 真: 028-62779158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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