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福建南平樟湖镇苏坑里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599038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南平樟湖镇苏坑里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樟湖镇苏坑里道路硬化工程
2016年05月26日
招标编号:HXZ(南)16079
开标时间:2016-06-08
所属行业:公路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南平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樟湖镇苏坑里道路硬化工程以樟政纪【20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6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第一期KO+050至终点KO+602.367道路硬化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9650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取得南平市安全级别评定证B级以上(含B级)或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不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按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6日8:30时起至2016年5月30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www.npzbtb.gov.cn)“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K=12%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字样 。
 注:为响应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闽建筑[2014]33号)要求,本工程允许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度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下称“龙头企业”) 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凡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须符合“闽建筑[2014]33号文”相关规定且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否则按废标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8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二楼(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报名号复印件和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和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 gcjy.npzbtb.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邮编:353000
电话:0599-8485985
联系人:陈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设巷顺达商住楼2幢403室,邮编:353000
电话:0599-8607977,传真:0599-8878899
联系人:谢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延平支行
开户名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帐号:35001676107052505220  
备注: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保留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的网银转帐记录以备查询。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投标人可以通过南平市招投标网上的投标报名查询栏目对其投标报名号进行查询。
4、招标文件售价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可凭投标报名单的缴费证明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交易科领取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售价不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如需招标图纸,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自行购买。
5、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销售发票。
6、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代售制度正式实施后,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销售招标文件。

报名期限: 2016/5/26201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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