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6320100JS0010项目名称江北新区纬七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 标段编号BJB160004-01SG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5月26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6月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重新招标) 标段编号: BJB160004-01SG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江北新区纬七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6]6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68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施工 2、工程地点:浦口区 3、工程类型:特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55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412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地下交通;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江北新区纬七路(迎江路-龙华互通段)快速化改造土建工程、排水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0、工程规模:长度:1350 m;宽度:40 m;造价:41267.422871 万元;桥长:1371 m;单跨:58 m;道路设计类型【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城市主干路 ;内径:8.7 m;洞长:120 m。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企业自2011年5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同时承担过以下工程:(1)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隧道工程;(2)单项合同金额14000万元(含)以上的桥梁工程。备注:(1)金额以合同签订价为准;(2)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验收证明不予认可),缺一不可;(3)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所标明的中标人(承包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4)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须反映出金额和工程类型等项目特征(业主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隧道工程部分与桥梁工程部分的合同金额,则须提供加盖发包方公章的投标清单,否则视为不满足资格条件;(5)上述资料必须录入"e路阳光"信用平台,否则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6)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可为同一项目,但必须能反映出相应的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隧道工程部分与桥梁工程部分的合同金额,则须提供加盖发包方公章的投标清单,否则视为不满足资格条件。 项目经理自2011年5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4000万元(含)以上的桥梁工程。备注:(1)金额以合同签订价为准;(2)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验收证明不予认可),缺一不可;(3)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所标明的中标人(承包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4)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须反映出金额和工程类型等项目特征(业主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桥梁工程部分的合同金额,则须提供加盖发包方公章的投标清单,否则视为不满足资格条件;(5)上述资料必须录入“e路阳光”信用平台,否则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五: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Q2 取值一般均应≥30%;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50%—70%(抽取数值为 50%、55%、60%、65%、70%),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5分,每降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七、其他: 1、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2、投标的项目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3、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4、本合同签约合同价暂以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综合计税,税率3.48%,在合同履行及竣工结算时根据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苏建价(2016)154号《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文件规定,扣除原税金额,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并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后的建设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税前工程造价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即组成建设工程造价的要素价格中,除无增值税可抵扣项的人工费、利润、规费外,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均按扣除增值费可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价格(简称“除税价格”)计入,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的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5月26日12时17分到 2016年6月2日12时17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4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镇南河路100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莫愁路329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511-84411447 招标人联系人:孙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段海波、沈丽娟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161068666、18360019099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cpa@jslxcp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