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9912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常德石门县夹山百梅园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门县夹山百梅园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2016]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石门夹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门县夹山百梅园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TRZB-16208 2.3 建设地点:位于石门县夹山国家森林公园2.4 规模:景区游道及文化长廊维护修缮工程,招标控制价:¥1011.2067元。 2.5 工期要求:240天(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 合格。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8 招标范围:包括连廊、角亭—主体、电气,连廊三、四,明沟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_1_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浮雕的制作安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 拟任雕塑设计人员必须是持有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雕塑制作人员必须是具有工艺美术行业认证的《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证书》或《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证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在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上注明“石门县夹山百梅园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托管开户名: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托管开户行: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账号:8807 1820 0271 7610 5012。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6日~2016年5月3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清单及图纸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6.2投标人须派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雕塑设计人员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4)雕塑制作人员的《高级工艺美术师资格证书》或《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证书》;雕塑设计人员和雕塑制作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材料上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以上资料验明原件,并提供彩色复印件一套,编制目录、页码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名时留存)。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上午9:30整,地点为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石门夹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先生电 话:138736852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洞庭西路芙蓉家园A栋809室 联 系 人:张恂 郑明 谢丹 电 话:0736—7278955 7279983 传 真:0736-7270766 |
报名期限: | 2016-5-26至 2016-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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