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明月镇明月安村道路排水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LYCG2016-033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安图县明月镇明安村道路排水工程已由安图县财政局以安财综指[2015]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图县明月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边沟单双侧累计全长2.267公里, 总投资50万元。 2.2建设地点:明月镇明安村。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6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工期10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等复印件)且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14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安图县政务大厅五楼)。 5.3、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安图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图县明月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 联 系 人:李建国 电 话:159813604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 联 系 人:祝燕涛 电 话:0433-5812769 201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