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才招字[2016]006号 开标时间:2016-06-13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边防支队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才招字[2016]00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边防支队经济适用房景观工程,项目业主为福州市边防支队,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福州市边防支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州市边防支队经济适用房景观工程,本次招标控制价为256.349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苗木、草坪种植及园路铺装、景观施工、小区道路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6. 其他资格要求: /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收到招标人公开的投标人,请于2016 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 13 时0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三八路4号1#楼二层(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电子光盘等),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福州市边防支队经济适用房景观工程投标保证金”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13日9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三八路4号1#楼5层(福州市商业储运公司会议室) ; 7.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原件核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人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信息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福州市边防支队 公示栏上发布。 9.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9.1中选服务费:在发放中选通知书之前,由中选人一次性支付中选服务费。以中选价为基价,依据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服务招标收费标准的100%计取。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边防支队; 地址: 连江南路2号 ; 电话:13960800096 联系人: 申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三八路4号1#楼二层 ,邮编:350003; 电话:0591- 87607598、15985777739 传真: 0591-87568260 ; 联系人: 王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500189640705000067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 注明用途: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州市边防支队经济适用房景观工程”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