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新华镇整乡推进道路硬化项目(富里路-沙莫)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富宁县新华镇整乡推进道路硬化项目(富里路-沙莫)施工招标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批准文号: 文政复【2016】42号 ,招标人为 富宁县新华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新建村村公路1条2公里,路基宽4米,路面宽3.5米,路面结构类型为水泥混泥土路面。 2.2 总投资:85万元 2.3 建设地点: 富宁县新华镇那平村委会沙莫村。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含路基、路面、排水、防护、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等工程。 2.5 计划工期: 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4 本次审查方式为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至 2016 年 6 月 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市开化中路11号州畜牧局对面五楼)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如三证已合一的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6、拟委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及身份证(原件); 7、省外企业需提供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明(原件); 8、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9、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由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项目经理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至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在2016年 6月22日17:30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本项目不接受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保证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户 名: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 银行帐号:53001677536051005241 联 系 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0876-639978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x.com)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ggzyzx.ynws.gov.cn/)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222.219.232.23:8888/)富宁县政务网(http://www.ynfn.gov.cn/)四个网站发布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者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富宁县新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富宁县新华镇文化社区东风路1号 邮政编码: 663400 联 系 人: 冉光云 电 话:18908768636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文山市开化中路11号 邮政编码: 663099 联系人: 王石艳 电话: 0876—2828996 传真: 0876-2828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