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景观绿化、景观亮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景观绿化、景观亮化工程,招标人为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景观绿化、景观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工程为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景观绿化、景观亮化工程施工,本项目地址位于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该工程分4个标段。
一标段:位于南一路(高铁涵洞西至海兴路)南侧,长265米,宽20米,施工工期:3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投资约96万元,包含园路、小品、广场、植物种植、种植给水、景观照明等。
二标段:位于南一路(新安路至高铁涵洞东)南侧,全长约511米,宽20米,茶店河段长约100米,宽33米,施工工期:3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投资约270万元,包含园路、小品、广场、植物种植、种植给水、景观照明等。
三标段:位于南一路(新安路至高铁涵洞东)北侧,按图施工;南一路(新安路至锦绣路)两侧,绿化全长约2360米。施工工期:3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投资约220万元,包含植物种植、种植给水、景观照明线路铺设等。
四标段:位于新安路(安楚路至文明大道,南一路至南二路)东侧,全长约1600米,宽22米,施工工期:3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投资约640万元,包含园路、小品、广场、植物种植、种植给水、景观照明等。
各投标人均可就四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如果投标人中多个标段时,按标段排列顺序确定中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二、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5 月3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资料齐备后到安阳市安漳大道44号(安漳大道与清流街交叉口东北方城建院内)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一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5 月3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在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内 地 址:安阳市安彰大道与清流街交叉口
邮 编: 邮 编: 455000
联 系 人: 安斌 联 系 人: 钟先生
电 话: 15637209811 电 话: 0372-2152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