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0102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南岳古镇景区提质改造东、西街市政综合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2.1 项目名称:南岳古镇景区提质改造东、西街市政综合工程。 2.2 建设地点:南岳古镇景区。 2.3 规模:南岳古镇景区提质改造东、西街市政综合工程,概算约为800万元。 2.4 工期要求:6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南岳古镇景区提质改造东、西街市政综合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合理价:开标前三天公布。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特级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即项目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3 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劳务员1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3.7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投标人须提供报名当月由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须包含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8 投标单位报名后必须参加开标会议且递交投标文件,如不能参加开标会议且递交投标文件的,须在投标截止5天前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书面放弃函。投标人即没有参加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又没有在投标截止5天前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书面放弃函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 5.2 投标保证金专户:收款单位:衡阳市南岳区建筑管理站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南岳支行 帐 号:4300 1570 5640 5250 09005.3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南岳古镇景区提质改造东、西街市政综合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3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必须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往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携带: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单位有效介绍信(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出并打印的方为有效);④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⑤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和收款收据(原件);⑥银行开户许可证;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⑧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报名当月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⑨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无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上资料(③、④、⑧、⑨留原件,④、⑦中的身份证、①、②、⑤、⑥、⑦)验原件、留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报名。分别提供上述资料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留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者恕不接受。报名时的关键岗位人员与正式投标时人员必须保证一致,不得更改,投标人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的证件和相关资料,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施工图纸和电子文档每套售价800元整,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报名期限: | 2016/5/30至 2016/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