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辉?阿卡迪亚1#、2#楼前广场景观安装、绿化及5#、6#、7#、8#楼之间广场景观工程项目已经信发改投资【2008】418号文批复招标方案,招标人为信阳市明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 2.项目概况 2.1建设内容:景观工程项目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 2.4投资概算:约28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资质动态考核合格。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4 报名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2013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5 投标单位应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应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段内);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 备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上列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有效印章的复印件一份。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网上发布。 6.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6.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31日-2016年6月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6.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02室)。 6.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6.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人民币700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7.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6月22日上午9∶30分 7.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21室。 7.3开标时间:2016年6月22日上午9∶30分 7.4开标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21室。 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明辉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13939718198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务女士 电 话:0371-55966928 地 址: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东中亨大厦702室 信阳市明辉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