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义都市新区2016年度道路路灯工程土建部分] 招 标 公 告 本招标项目金义都市新区2016年度道路路灯工程土建部分,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金华市拂晓村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现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内容: 1.1、本项目投资估算价约3000万元,招标内容为金义都市新区2016年度道路路灯工程土建部分实施单位; 1.2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 1.3、招标范围:I标:金义核心区块;II标:支家区块;Ⅲ标:高新产业园及中欧生态园区块,2016年度道路路灯工程土建部分。(具体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1.4、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按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批准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按新《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批准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上述原《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系指建设部印发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系指建设部印发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的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程。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有其他工程中标除外)。 2.3、潜在投标人须为金华市电力路灯土建的年度合格入围施工单位。 2.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城乡和建设局或金义都市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2.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义都市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7、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上述2.4、2.5、2.6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 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注册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 6)《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该手册必须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盖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章,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证的单位除外); 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8)金华市电力路灯土建的年度合格入围施工单位证明材料; 9)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须出具在本单位3个月(报名截止时间上溯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注:以上证书及证件指经年检合格后的证书(证件) 10)按本公告第2.7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11)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 个标段报名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四、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陆拾万元整,以银行汇票的形式提交至开标现场。 五、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日—— 6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委会大楼西一楼行政服务中心) 九、注意事项: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及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金义都市新区网(www.jydsxq.gov.cn)本项目公告内,由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相关补充信息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相关补充信息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备案单位: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 标 人:金华市拂晓村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 地 址:金华市董宅路268号新都花园一幢二楼 联 系 人: 林超 联 系 人: 骆军强 电 话: 0579- 82912939 电 话: 0579-82411460 2016年5月 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