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6GC060080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海县三防物资储备中心及应急调度中心景观绿化工程 1.2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宁海县跃龙街道气象北路和银河路交叉口。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5650m2,景观铺装面积约630m2,绿地面积约1381m2。工程造价 394.8115 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 120 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招标内容:沥青路面、围墙、景观及绿化等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6月2日9:0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4县外企业须按宁城[2015]62号文件(详见http://zhzfj.ninghai.gov.cn)通知公告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5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注: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2.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2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6年 6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16年6 月2 日 09:00 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保证金金额:柒万元。 5、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29 日 08:00 时前实际到账。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水利局 办公地址:宁海县气象北路358号 联系人:徐小春 联系电话:0574-65556728 招标代理人: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四楼 联系人:孔赛丽 联系电话:0574-655868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