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0321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怀化溆浦县屈原大道(一期)两侧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ZYHH2016-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溆浦县屈原大道(一期)两侧绿化工程是已由溆发改投资[2016]6、17号文件批准建设,溆发改招[2016] 20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溆浦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溆浦县屈原大道(一期)两侧绿化工程2.2 建设地点:溆浦县屈原大道两侧2.3 投资规模: 项目投资约1080万元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2.5 质量要求:合格。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相关规定保修;2.7 招标范围:道路两侧绿化65000平方米。包括绿化、硬化、排水及景观工程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 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配置;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4.2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执行。 5.投标保证金5.1 投标申请人须从其基本账户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2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帐户户名:溆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溆浦县支行帐号:4300 1507 0720 5976 66665.2 由投标人从本企业基本帐户转入上述投标保证金专户:(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溆浦县屈原大道(一期)两侧绿化工程”,如果没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⑵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6年6月8日下午17: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专户管理,以到帐为准。5.3信誉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时间:投标报名合格的申请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60万元信誉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林业局屈原大道绿化信誉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未能按时到账者,投标不予受理。开户名称:溆浦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开户银行:溆浦县农行银行账号:7727 0104 0000 431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通知各投标人。6.2 招标文件的获取:已备案的投标人到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有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7.2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建造师)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hhzb.gov.cn/zbgg.asp)上发布。 9.行政监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的要求进行,并接受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相关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 8 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报名地点: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迎丰中路丰和园5栋505B) 10.2报名要求:投标申请人请于规定时间内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 ①本公告有效期内开出的单位介绍信及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含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一年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⑤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⑧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近六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安全员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近六个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⑩诚信承诺书;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 注:以上资料、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否则恕不受理(已经更换“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可用“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替以上③、④、⑤)。招标人将随时对以上资料、证件、证明进行可查,若招标人在核查时或必要调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一经备案不得随意更换,否则取消其相应资格。10.3 其他要求:①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报名前须与招标人联系,获取项目基础资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②本项目投标单位报名至开标期间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任意更改,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报名时实行押证管理,待开标后未中标单位退还,中标单位押至工程竣工。 |
报名期限: | 2016/6/2至 201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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