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德清县新安镇,内容包括河道开挖,驳岸,工程最高限价:叁拾玖万陆仟捌佰柒拾陆元(小写:¥396876元),计算方式:431387×92%=396876元。计划工期90日历天,质量目标为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任职A、B、C类证书。 (2) 省外企业应提供省级主管部门的介绍信及两年内安全、质量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省内、湖州市外企业应提供地市级主管部门的介绍信及两年内安全、质量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 (3)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专业类别为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4)提供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二个月内)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以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 、招标文件获取:请投标人于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7日(8:30-11:00—14:00-16:00,双休日除外,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和联系电话到德清县武康镇五里牌路70号商会大厦29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0元/套,售后不退。(联系人:小唐、小欧,联系电话:0572-8076093。) 招标人:德清县新安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德信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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