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包号:GW2016-307D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厦门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后滨路 联系方式:电话:0592- 22150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电话:0592-2230888 采购项目名称: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护士楼文物保护修缮综合服务 来源:市级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护士楼文物保护修缮综合服务,1项。 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86.9054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资质证书中业务范围需包含近现代建筑保护),并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复印件。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工程承包范围需包含结构补强专业工程),并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 (三)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省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的所有要求。 四、磋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先行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进行查询,凡发现供应商有被处罚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将查询结果提供给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拒绝邀请该供应商进行磋商和报价。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06月13日下午18:0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采购文件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非矿支行 账 号:40343001040010641 报名联系人:卢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含图纸)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06-14 14:3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评审开始前;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C区4楼开标室7(C406)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张先生、王先生0592-2279323、2225709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其他: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须提供供应商的纳税人识别号。 发布时间为:2016-06-03 18:5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