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dlylzb2016-20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龙县江东箐景观整治(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已由云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投资[2015]7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龙县诺邓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云龙县江东箐景观整治(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招标规模:绿化、景观、江东桥、公厕土建、亭子土建、景观安装、公厕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总投资:约452万元 建设地点:云龙县诺邓镇 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7月,工期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并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有意者请持单位介绍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本次投标的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近三年业绩情况、企业上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公司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有关复印件及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拟派项目负责人选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改。 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13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在云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大楼二楼),持单位介绍信由公司法人或本次参加投标的建造师直接携带资料报名,符合报名条件后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00元,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 chinabidding.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com)和《大理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云龙电视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龙县诺邓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施益斌 联系电话:13887209926 云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何赵红 联系电话:0872—5730055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爱芳 联系电话:0872—5520764
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