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湖南湘潭河西滨江风光带景观工程I标段(补充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0460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湖南湘潭河西滨江风光带景观工程I标段(补充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HNXZ2016-GC-XJ-28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湘潭河西滨江风光带景观工程I标段(补充项目)已由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投[2011]5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湘潭城市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湘潭河西滨江风光带景观工程I标段(补充项目)2.2  建设地点:湘潭河西滨江风光带,滨江大道以南2.3  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2800万元,全长2.1公里(大埠桥-铁路桥段)主要内容为土石方工程,栈道主体结构、绿化景观提质部分2.4  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保修;2.7  招标范围:湘潭河西滨江风光带景观工程I标段项目补充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负责人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3.4投标人必须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仅省外企业提供)、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身份证、办理USB锁的授权委托书;以上原件和加盖公章的一份复印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USB锁,已经办理过的不需要再办理。按照“三证合一”政策依法取得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单位,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3.5投标人必须按照潭资源交易【2016】6号文件《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相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办理《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确认书》并经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方能参加投标。已办理备案的不再办理(包含已在原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备案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要求详见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7&N_ZYBH=5014)。3.6所有投标人须在2016年6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前办理好本项目USB锁认证,投标方为有效。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叁拾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账户一:开户名称: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雨湖支行银行账号:1904030529200024769投标保证金账户二:开户名称: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湘潭分行银行账号:22010154700001986投标保证金账户三:开户名称: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汇丰支行银行账号:78001012010010023280注:(1)投标人必须按照潭资源交易【2016】6号文件《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相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办理《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确认书》并经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方能参加投标。已办理备案的不再办理(包含已在原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备案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要求详见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7&N_ZYBH=5014。     (2)投标保证金账号确认所需资料如下:1、经办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3、《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确认书》二份;4、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从2016年 6月 6日~2016年 6 月 13日 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tcin.net)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tcin.net)上发布。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tcin.net)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 6 月 30日9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tcin.net)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活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58262625。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0.1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湘潭城市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城正街道观湘门直街60号联 系 人:赵蓉 电    话:0731-55585979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289号二号办公楼三楼联 系 人:黄昕电    话:18773202733邮    箱:2838569780@qq.com 

报名期限: 2016/6/6201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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