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为创建并维护优良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并报经主管部门批准,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实施射阳港经济区辉山大道绿化草坪养护工程,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养护工程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招 标 人:射阳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2项目名称:射阳港经济区辉山大道绿化草坪养护工程。 2.3项目地点:射阳港经济区辉山大道两侧。 2.4项目内容:绿化草坪养护面积16万平方米。 2.5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集,已落实。 2.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81.3万元。 2.7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6月。 2.8养 护 期:两年。 2.9质量标准:合格。 2.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1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3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绿化工程相类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4拟定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少于3人)与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自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有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3.5以往投标和经营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说明:与园林绿化工程相类近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4.工程款支付办法 4.1养护时间满12个月,经检查验收合格,付中标价的50%养护费用。 4.2养护时间满18个月,经检查验收合格,再付中标价的30%养护费用。 4.3养护时间满24个月,经检查验收合格,结清剩余应支付的养护费用。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1.6万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评标定标方法 7.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2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7.3确定通过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7.4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时,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评标后的排序。 8、投标报名 8.1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13日。上午8:30-11:00 ,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8.2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8.3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两份(格式自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凭证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以上材料按顺序装定成册,一式两份。 8.4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8.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9、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射阳港人民东路2号 联系人:陈立刚 潘 红 联系电话:0515-87756578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张 琪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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