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木垒县街景整治(3.6公里)道路景观工程已经由(木发改字(2016)235号)备案。招标人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木垒县街景整治(3.6公里)道路景观工程施工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162.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木垒县人民路(奇木高速至园区大道) 2.工程规模:第一标段:总面积62759.32㎡。3m宽水渠1212.46m,绿化面积59121.94㎡。(不含人民路中央隔离带绿化面积)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 GMLHSK201606060711149312木垒县街景整治(3.6公里)道路景观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施工图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园林绿化工程;2016/07/12至2016/10/19,总工期10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报名 1 1.报名时间:2016/6/7 10:00:00至2016/6/11 20:00:00。 2.现场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至 。 2.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1、 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7日10:00时-2016年6月11日20: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第一标段CJ20160567投标保证金23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年6月7日-2016年6月13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帐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它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不满十五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及十五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到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满15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费第一标段为2000.00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西部庭州网、昌吉日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吕致坤联 系 人: 周丽君 电 话: 0994-4828042电 话: 0994-6551882 |